一、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
1.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地方、學校實驗室安全與環保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制定、完善并落實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規章制度與管理細則。
2.負責将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到人、到位;
3.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涉及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員工進行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宣傳與教育,落實準入制度。
4.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5.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與環保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做好安全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隐患并認真組織落實整改。
6.負責組織、協調或配合實驗室安全與環保事故的應急處理及事故情況的報告。
7.負責處理本單位涉及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其他事宜。
8.定期向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彙報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情況,争取人員、資金等,加強實驗室安全與環保投入。
二、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管理秘書(單位實驗室安全員)
1.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組織落實國家、地方、學校實驗室安全與環保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制定、完善并落實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規章制度與管理細則。
2.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将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到人、到位。
3.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對本單位涉及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員工進行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宣傳與教育,落實準入制度。
4.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組織開展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5.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組織實驗室安全與環保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做好安全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隐患并認真組織落實整改。
6.及時發布或上報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工作的相關通知、信息、報告、總結等。
7.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組織、協調或配合實驗室安全與環保事故的應急處理及事故情況的調查、報告等工作。
8.協助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分管負責人處理涉及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其他事宜。
三、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
1.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地方、學校及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各項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
2.負責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責任制的建立以及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3.負責組織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日常教育培訓和準入工作。
4.負責開展落實本建制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5.負責本建制實驗室安全的日常管理,組織、督促、協調相關工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工作。
6.負責定期召開專門會議或在例會上專題通報、讨論、研判、處理本建制實驗室的安全與環保問題。
7.負責組織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日常檢查、每周至少一次,做好安全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隐患并認真組織落實整改等。
8.組織、協調或配合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事故的應急處理及事故情況的調查、報告等工作。
9.負責或參與處理本建制涉及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其他事宜。
四、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管理秘書(建制實驗室安全員)
1.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組織落實國家、地方、學校及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各項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
2.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建設與完善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責任制及規章制度。
3.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組織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日常教育培訓和準入工作。
4.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開展落實本建制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5.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做好本建制實驗室安全的日常管理,組織、督促、協調相關工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工作。
6.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定期召開專門會議或在例會上專題通報、讨論、研判、處理本建制實驗室的安全與環保問題。
7.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組織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日常檢查、每周至少一次,做好安全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隐患并認真組織落實整改等。
8.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組織、協調或配合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事故的應急處理及事故情況的調查、報告等工作。
9.協助本建制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處理本建制涉及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其他事宜。
五、功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負責人(功能實驗室安全員)
1.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地方、學校及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各項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
2.負責本功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責任制的建立以及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3.負責組織本功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日常教育培訓和準入工作。
4.負責開展落實本功能實驗室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5.負責本功能實驗室安全的日常管理,組織、督促、協調相關工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工作。
6.負責定期召開專門會議或在例會上專題通報、讨論、研判、處理本功能實驗室的安全與環保問題。
7.負責組織本功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日常檢查、每周至少一次,做好安全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隐患并認真組織落實整改等。
8.組織、協調或配合本功能實驗室安全與環保事故的應急處理及事故情況的調查、報告等工作。
9.負責或參與處理本功能涉及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其他事宜。
六、實驗分室(具體房間)安全與環保責任人(實驗分室安全員)
1.落實國家、地方、學校、本單位及本建制(或功能)實驗室安全環保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明确落實本實驗分室安全責任到人、到位、到時段。
3.做好本實驗分室危險分類定級、隐患台賬記錄、危險區域标識、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上牆、組織衛生整理等工作。
4.做好進入本實驗分室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與準入工作。
5.做好本實驗分室的安全日常檢查、每日一次,做好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隐患并認真落實整改,無力整改的須及時上報。
6.及時上報本實驗分室安全與環保工作的相關信息、報告、總結等。
7.負責或參與本實驗分室涉及實驗室安全與環保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