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聯席會議2022年8月22日讨論通過)
為按需配置、避免浪費,明确責權、提高效率,制定此規定。
一、常用辦公用品(如筆、訂書器等)自行購置,300元/年·人。各科室安排1人投遞報銷。
二、業務所需用品(如檔案袋等),分管副院長審核。各科室安排1人投遞報銷。
三、耗材類(如硒鼓、打印紙、飲用水等)由學院行政綜合辦公室統一購買。各科室按需領取,做好登記。
四、學院領導辦公用品,及學院會議備品等,由學院行政綜合辦公室統籌安排。
版权所有·Betvictor中文版|BETVlCTOR伟德官网|安全|稳定|信誉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電話:0431-85095428 网址:https://www.f4de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