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責任,規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财産安全和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依照《Betvictor中文版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結合實際,明确職責如下。
一、組長
組長由院長擔任,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院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二、副組長
副組長由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擔任,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學校年度消防工作任務。
(二)制定具體崗位(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組織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建立義務消防隊。
(四)聯合共用建築内其他單位,組織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滅火演練、應急疏散演練,每年至少各一次。
(五)維護和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疏散、逃生示意圖;在特殊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警示标志。
(七)組織建立消防檔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賬和隐患整改登記。
(八)督促重點部位落實每日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并建立檢查、巡查記錄。督促學院各分管領導、系(實驗室、教研室、中心、所)負責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九)協助學校保衛處、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系(實驗室、教研室、中心、所)負責人
(一)嚴格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落實本部門(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教學、實驗過程中的防火安全措施。
(三)組織所屬人員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做到“四懂四會”(四懂:懂本崗位潛在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技能;四會:會報火警、會處理突發事故、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疏散逃生)。
(四)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隐患,做好檢查和巡查記錄。
(五)及時制止損壞、挪用、遮擋消防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責任明确到人。
(七)協助消防監督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
(一)負責學生寝室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實學生宿舍防火責任制,參照《Betvictor中文版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校發〔2015〕250号)第二十二條,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并簽訂寝室消防安全責任書。
(三)落實學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及時糾正、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定期組織學生進行應急滅火、疏散演練。
五、實驗室主任
根據安全工作需要确定一名或多名防火安全員,并督促落實以下職責:
(一)負責實驗室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巡查,并填寫檢查、巡查記錄。
(二)及時糾正和制止實驗活動中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三)及時發現和上報實驗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保持實驗室安全出口通暢,及時清理易燃雜物。
(五)負責組織突發情況下人員的緊急疏散。
對需要進行24小時以上連續性實驗項目的實驗室,督促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必須确定實驗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二)嚴禁實驗無人值守和脫崗現象。
(三)實驗設備使用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實驗設備使用和擺放要置于阻燃材料底座上,設備周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對實驗室用電,督促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和超負荷用電。
(二)實驗室内的用電線路和裝置必須按規定敷設,各種電氣設備均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标準。
(三)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實驗室,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四)實驗室内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
(五)實驗室内可能産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有明确标記和警示。
(六)實驗室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
(七)實驗室内不得使用電暖風、電爐、“小太陽”取暖;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申報批準後,方可使用;需要電熱油汀保證室溫的,向保衛辦申請用電用火證後方可使用。
(八)實驗室嚴禁使用自制及無合格證書的電器。
六、各房間綜合治理責任人
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相關知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并督促落實以下職責:
(一)教學科研設備取電須直接上牆,不得串聯插排。卡位自身應設有插座,無插座的應盡量避免串聯插排取電。
(二)教學科研設備取電不得搭在鐵架上,電腦插排不得貼于地面或紙箱等易燃物上,以免造成觸電、短路、打火等嚴重問題。
(三)配電箱下應留足操作空間,房間内應留足疏散通道,不得保存紙箱等易燃物。
(四)嚴禁将房間内物品放于走廊等公共區域。因此造成疏散通道堵塞者,根據相關法律、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Betvictor中文版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