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充分調動博士生導師積極性,加強對派出學生學習方面的檢查、指導和情感聯系,推動國内外高校學科、人員之間的實質性交流與⏭➰,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将繼續選拔博士生導師(現有學生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派出在外學習的)赴國外交流。現将2015年項目實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别:高級研究學者
2、資助期限:一個月,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繳相關費用。
3、資助内容:按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标準執行。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為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派出學生的國内博士生導師,重點➿⚽✨➿與留學院校國外導師有實質性⏭➰、有較強國際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導師,不受理通過其他項目派出學生的博士生導師的申請。
2、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不包括已獲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人員。
3、身心健康,申請時年齡不超過60歲。
4、應已獲國外大學或機構正式邀請信,邀請方須為派出學生的外方指導教師或外方指導教師所在院校/機構主管部門。
三、選拔辦法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研究生培養單位推薦、研究生院審核并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2、受理方式:
2015年3月20日前請各培養單位将被推薦人員的申請表(見附件一)、正式邀請信複印件、外方⏭➰導師介紹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報到研究生管理處(行政樓427房間)。
經選拔通過後研究生管理處将通知被推薦人于3月26日-30日(逾期網上系統将關閉,請準時網上申請)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上進行網上報名( )。完成網上報名後,打印一份申請表、并補交單位推薦意見表至研究生管理處。
3、材料具體要求:
“申報項目名稱”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受理單位名稱”為申請人所在單位名稱(Betvictor中文版)。被推薦人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具體要求請見附件二。
4. 錄取結果将于2015年6月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在發放至我校後會再行通知各錄取人員。
四、派出及管理
1、本項目選派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對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接受其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2、選派人員在派出前免簽《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免交保證金。
3、選派人員再次申請國家公派留學不受回國服務期限制。
4、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向選派人員預支在外一個月獎學金生活費,并購買往返國際機票。
5、派出人員應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内向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辦理報到手續,在外期間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6、派出人員在外交流訪問時間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繳相關費用并影響所在單位今後本項目的選派計劃。并影響我校今後本項目的執行工作。
7、人員錄取後,應妥善安排國内工作,保證按期派出。
8、 研究生管理處對錄取人員保有考核權利。錄取人員在派出前應該明确出國的工作任務,回國後一個月内應提交詳細的訪問報告和護照複印件(含簽證頁)提交至研究生管理處。
聯系人:田老師、董老師
電話:85168426/85166341
研究生管理處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