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我院廣大教師特别是青年教師的科研積極性,提高教師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經學院研究決定,設立機械學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培育基金(以下簡稱培育基金),具體辦法如下:
一、 培育基金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從未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過的機械學院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在職教工,且所申報的項目内容具有先進性并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申報要求。
二、 培育基金資助的數量和經費
經過專家嚴格評審後,對于有潛力的項目每年資助不超過5項,每項資助經費1萬元。
三、 培育基金的申報和評審
每學年第二個學期末的最後一周為基金的申報時間和評審時間。申報材料由學院科研管理辦公室負責受理,由學院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
四、 培育基金申報書格式
嚴格按照當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報書的格式填寫。
五、 培育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學院将對培育基金的使用進行嚴格的管理,培育基金的經費使用嚴格控制為以下幾個方面:1、用于參加國内外學術會議的費用;2、學術論文發表費用;3、本項目研究中實驗所發生的費用;4、經審查确實與本項目研究有關的其他費用。
本培育基金方案自公布日期起執行。
另,學院年底對于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教師給予獎勵的表彰活動現停止。
2013年4月1日
機械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