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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通過吉林省科技廳推薦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申報工作通知
發布時間:2012-11-21        作者:        編輯:       浏覽:

各位老師:

    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已開始,拟由吉林省科技廳推薦的項目,可以根據《關于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見附件4)申報,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程序

    國家科學技術獎實行由下向上逐級推薦,不接受個人申報。

   (一)單位推薦

    1、校内各有關單位推薦到學校科技處,由學校科技處推薦到吉林省科技廳獎勵辦,再由吉林省科技廳獎勵辦推薦到國家科技部獎勵辦。  

    (二)專家推薦(占吉林省推薦指标)

    1、省内曾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内的項目;

    2、省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内的項目。

    推薦的項目由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最終确定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

    二、推薦範圍及條件

   (一)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推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獲省科學技術進步特殊貢獻獎;

    2、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獎

    對吉林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科學家、工程技術人員、科技管理人員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管理等組織。

   (三)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推薦以上三個獎種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獲得吉林省科學技術進步特殊貢獻獎;

    2、曾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

   (四)國家科技進步獎科普類項目

    推薦範圍僅限于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科普電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五)項目完成年限

    國家自然科學獎所列代表性論文專著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發表(出版)。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整體技術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應用。

    2012年度經評定未授獎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技術進步獎候選人、候選單位,如果再次以相關項目技術内容推薦,須隔一年進行。

    三、推薦時間及送達機構

    各推薦部門及申報單位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推薦書(一份)報送行政樓科技處辦公室720。過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丁彬钊 張麗華

    聯系電話:0431-85168105

    四、其他事項

    1、申報單位另需準備15分鐘多媒體材料,準備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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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31-85095428   网址:https://www.f4de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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