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管理細則和組織項目申報相關的要求,對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包括:自然科學基金、應用基礎研究)等采取集中會議驗收(鑒定)。具體要求如下:
一、正常到期項目的驗收(鑒定)
1、按任務書的計劃,無論是否完成項目,均應在年底前申報項目的驗收(鑒定)。
2、集中會議驗收(鑒定)材料的要求
項目組需提供驗收(鑒定)大綱及如下驗收(鑒定)材料:工作報告、技術報告(同時提供原始記錄)、國内外技術對比分析報告、技術指标測試(測産、檢測)報告、查新報告(驗收項目不需要提供、鑒定項目必須提供)、項目實施單位的實施情況報告或用戶使用報告、資金使用報告、項目實際完成的研究(實施)内容,達到的技術以及經濟指标情況表。
3、請填寫申報項目驗收(鑒定)審批表。由所在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蓋學院公章。并準備十五分鐘至20分鐘的PPT報告,答辯時間另外通知。
二、2009年以前立項項目的驗收(鑒定)
對2009年以前立項的項目進行一次性清理,無論是否完成,項目負責人都要組織項目驗收(鑒定),在10月12日前提交集中會議驗收(鑒定)相關材料(具體要求同上),學校在10月15日前向吉林省科技廳提交2009年以前的立項的驗收(鑒定)計劃。
三、聯系方式
電話:85168105
聯系人:彭燕 張麗華
附件1:項目驗收(鑒定)審批表
附件2:2009年以前立項的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