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關培養單位:
為有效結合内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自2011年起,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共同實施内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一批博士後研究人員赴港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現就做好2012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内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2012年度拟選派50人(視港方遴選情況可适當增加),資助經費為每年15萬元人民币和15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内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為我校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教學、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通過校級博士學位答辯),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曆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号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後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三、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申報者需按照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進行申報。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将于2012年2月上旬公布,請有關人員關注中國博士後網站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報一個項目。
(二)申報材料及申報要求
1. 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香江學者計劃”申報項目信息向我校博士後管理辦公室遞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為:《“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簡稱《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6份。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号或榮譽稱号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
2. 申報要求:
紙質《申報表》須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另須制成電子版,并刻制在1張光盤上,随紙質材料一同上報。
申報材料要簡明,介紹性文字要準确、屬實、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五、申報時間
請申請人于2012年3月7日16:00前将申報材料報送Betvictor中文版博士後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張羽
辦公電話:0431—85166377
辦公地點:中心校區行政辦公樓423室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