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專利管理、促進專利轉化和建立學校專利管理系統,現需對專利負責人進行核定。具體通知如下:
1、專利負責人是指有權代表全體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處置相關專利權益的技術完成人。專利負責人是學校專利成果轉化工作的重要參與者,相關信息也将是學校開展業績考核、職稱評聘等相關工作的重要基礎數據。
2、本次核定主要針對2006年至今授權的職務發明專利(相關參考數據見附件1)。2006年以前授權的職務發明專利,至今仍有效的,也按本通知進行核定申報。
3、請相關專利負責人填寫《專利負責人登記表》(附件2),經本人簽字後于本周四(8月18日)之前交至學院。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