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011年博士生指導教師選聘工作。選聘工作按《Betvictor中文版2011年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指标
學校根據博士生教育發展的總體要求,在綜合考慮學科建設規劃、招生名額、導師年齡結構等因素的基礎上,确定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數。學校将評審名額直接下達到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各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不再進行差額評審。
二、選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7日:申請人填寫《Betvictor中文版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分人文社科類和自然科學類);申請人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指定專人對申請人所填申請表進行認真審核,确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确。
2、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2日:學校對培養單位上報申請人名單及有關材料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工作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并于2011年4月23日前将審查結果通知各相關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3、2011年4月27日前: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通過學校資格審查的申請人進行評審。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按所屬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制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選聘标準進行評審;也可根據本學科的具體情況,在滿足所屬學部标準的基礎上,制定更高要求的《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實施細則》(該細則應提前通知到所有申報人)進行評審。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在學校下達的評審指标内進行評審,其中國家重點學科(包括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和非國家重點學科名額分别下達,非國家重點學科不可占用國家重點學科名額。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終結果。
4、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時間另行安排)。
三、材料報送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在2011年4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報送到學位辦公室。
(1)通過培養單位審查的《Betvictor中文版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紙本材料一式5份(要求用A4紙複印),與之相對應的電子文件一式1份。
(2)《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者基本情況彙總表》紙本材料及與之相對應的電子文件各一份。
(3)經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的《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實施細則》(按學部标準評審的單位不必提交)。
2、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負責單位應在2011年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報送到學位辦公室。
(1)通過學科評審的《Betvictor中文版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紙本材料一式18份(要求用A4紙複印)。
(2)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表決票和統計票(投票辦法及表決票和統計票的具體格式由學位辦公室統一制定,4月20日後可在研究生院主頁“學位與學科”網頁中的“下載專區”内下載。)。
電子文件發送到xwb@jlu.edu.cn
附件1:《Betvictor中文版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
附件2:《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者基本情況彙總表》
以上附件可在研究生院主頁“學位與學科”網頁中的“下載專區”内下載。
聯系人:呂曉聲 聯系電話:85166261
Betvictor中文版2011年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工作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改革博士生指導教師審核辦法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導教師審批權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選聘工作原則
1、博士生指導教師是培養博士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崗位。選聘工作應根據學校學科建設規劃、博士生培養需要有序進行。
2、堅持标準、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合理。
第三條 選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研究生教育事業,熟悉國家有關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能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學術道德高尚,治學态度嚴謹。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一般每年能保證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在學校指導博士生。
2、年齡在60歲以下,是本學科領域的教授或副教授。副教授和1953年1月1日後出生的教授必須具有博士學位。
3、應有培養研究生的經驗,承擔過研究生的課程教學工作,已完整培養過一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在55歲以下的教授一般每年應講授一門本科生課程。
4、應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
5、應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其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應用價值,學術水平在國内居本學科前列。近三年必須承擔正式立項的高層次科研項目,并具有培養研究生所需要的充足的科研經費。近五年必須在學術界具有影響力的學術刊物上發表一定數量的科研論文,或者取得相當水平的科研成果。
具體學術業績标準按各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自行制定的标準執行,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制定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實施細則。
第四條 選聘程序及辦法
1、組織機構:學校成立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陳德文
副組長:吳振武、王勝今、趙繼
成 員:(按姓氏筆畫為序)田文晶、孫長智、沈維立、趙丁選、徐學純、郭學東、董德明、傅景川
工作小組主要由研究生院、科技處、社科處、教務處、人事處等有關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對舉報和有争議的問題進行處理和仲裁,工作小組負責進行資格審查等工作。
2、公布崗位指标:學校根據博士生教育發展的總體要求,在綜合考慮學科建設規劃、招生名額等因素的基礎上,确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數;
3、個人申報:申請人應向申請學科所在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相關表格。
4、資格審查:各培養單位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查,工作小組對申報人進行資格審查。申報人材料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
5、學科評審: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标,對通過學校資格審查的申請人進行評審。
6、學部評審: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向學校推薦。
7、學校評審: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評審,确定拟聘博士生指導教師人選。
8、公示:拟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在校内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9、學校發文公布選聘名單。
第五條 選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在讨論、審議或評定與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有關的事項時,本人應回避。
第六條 如果确系學校學科、專業建設需要,可接受外單位在我校的兼職教授申請擔任我校的博士生指導教師。選聘程序及辦法與我校教師相同。
第七條 各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召開評審會議時,出席會議委員人數應達到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表決時,同意票數超過全體委員人數的一半即為通過。對于委員調離我校和需要回避的,投票人數和委員總數均應按減少後的人數計算。
第八條 在讀研究生不允許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
第九條 本辦法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1年4月6日
附件:Betvictor中文版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學術業績原則要求
Betvictor中文版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學術業績原則要求
一、對學術業績的原則要求
凡申請Betvictor中文版博士生指導教師的人員,其學術業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須在學術界具有影響力的學術刊物上發表一定數量的科研論文,或者取得相當水平的科研成果;
2、必須承擔正式立項的高層次科研項目,并具有培養研究生所需要的充足的科研經費。
二、對具體學術業績條件的建議
自然科學類
(1)近三年主持A類科研項目一項(A類科研項目以科技處确定的原則為準)。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Ⅰ.發表5篇進入SCI檢索的學術論文。
Ⅱ.發表2篇進入SCI檢索的學術論文,并取得相當于3篇SCI檢索學術論文的其它科研學術成果。
其它科研學術成果主要包括:國家級科研成果獎、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國家級發明專利、被EI檢索的學術論文等。
人文社會科學類
(1)近三年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實際到款科研經費縱項1萬元以上或橫項3萬元以上。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Ⅰ.在我校确定的A類學術刊物上發表1篇、或在B類上發表2篇、或在C類上發表4篇學術論文。
Ⅱ.在C類學術刊物上發表2篇學術論文,并取得相當于2篇C類學術論文的其它學術成果。
其它學術成果主要包括:獲教育部社科成果獎、獲省級社科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出版高水平學術專著、咨詢報告被省級以上政府部門采用、在D類學術刊物上發表一定數量學術論文等(高水平學術專著、被省級以上政府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須由各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定)。
三、對未特殊注明的學術業績成果排名的說明:
發表論文署名應是第一署名或是通訊聯系人或是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署名本人為第二署名。獲國家級科研成果獎和省部級科研成果一等獎應是前三名獲獎者,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獎和獲國家級發明專利應是第一獲獎者或第一發明人。出版高水平學術專著應是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單位應是Betvictor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