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範研究生學籍管理及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在我校制訂的《關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暫行規定》(校研院字〔2007〕2号)基礎上,發布《Betvictor中文版研究生延期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補充規定》,自2011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截止至2011年7月1日,按照《關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暫行規定》(校研院字〔2007〕2号),凡已達到或超出最長學習年限而不能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須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通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向研究生管理處提出一次性延期答辯申請。逾期未提交一次性延期答辯申請者,按照《Betvictor中文版研究生延期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補充規定》,将被取消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同時“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将自動關閉該學生入口。
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全體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