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了加強科技發展計劃的管理,現對列入2007年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自然基金項目(基礎處)取得的成果和在研、拖期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1. 附件1中各項目負責人需提交項目檢查“科技計劃項目自檢報告表”,内容包括:項目執行情況、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獲得專利、論文、推廣應用、産值利稅等情況)、存在的問題、對科技立項及管理的建議(見附件2表Ⅰ)。對于任務書規定期内在研項目,須同時提交任務書規定期内在研項目彙總表(見附件2表Ⅱ);
2.對已完成的計劃并已經鑒定的項目,除提交“科技計劃項目自檢報告表” (見附件2表Ⅰ)外,還需提交鑒定驗收項目成果應用情況表(見附件2表Ⅳ);
3. 拖期項目除提交“科技計劃項目自檢報告表” (見附件2表Ⅰ)外,還需寫明存在的問題、拖期原因、提出明确的計劃鑒定驗收時間安排、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等;
4. 對拖期項目,拒不填報項目執行情況、對拖期原因不予說明的,科技廳将委托評估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提出調整意見;
以上材料請各位老師于2010年10月14日下午4點前報送姜姗處。需提交紙件(附件2需項目負責人簽字或簽章)一份及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