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根據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現對《關于教師職務聘任工作表格填寫及材料報送要求的通知》中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具體如下:
一、關于對“在增刊或專輯上發表的文章應在論文列表中明确标注,且不能列入表格第一頁的彙總數字中”的補充說明:
對于在增刊或專輯上發表的文章被SCI、EI、ISTP檢索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填入到第一頁相應彙總數字欄内。
二、關于對“以上五類論文發表時标注的作者第一單位和通訊聯系單位必須都是Betvictor中文版,否則不按學校職務技術成果予以認定”的補充說明:
1、經學校批準到國(境)外學習、工作(含⏭➰研究)或到國内其他教學、科研單位在職攻讀學位、從事博士後研究的教師,在校外期間取得的成果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認定。
2、對于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調入我校的人員,來校前取得的成果,如果符合《Betvictor中文版2008年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實施方案》中關于成果計算時間規定的,可按相關規定予以認定。
學校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小組辦公室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