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強化産業關鍵共性技術供給,突破核心技術裝備制約,提高重點産業核心競争力,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在電子信息、先進制造、生物技術、新材料、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領域建設若幹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吉林省工程實驗室,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建設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吉林省工程實驗室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吉林省工程實驗室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申請單位應長期從事相關領域的研發,具有主持吉林省重點科研項目的經曆,具備良好的産學研⏭➰基礎。
(2)申請單位應在本領域具有先進的研發試驗設施和相應的技術創新團隊,擁有一批能夠帶動産業發展的高水平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
(3)提出的吉林省工程實驗室定位明确、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和目标合理。
(4)提出的吉林省工程實驗室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較為規範。
2.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良好市場前景、處于國内領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國内一流水平的研究開發和技術集成能力及相應的人才隊伍。
(2)在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工程化研究驗證環境和能力。
(3)具有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形成良性循環的自我發展能力。
(4)具有對科技成果産業化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條件允許的還應具有工程設計、評估及建設的咨詢與服務能力。
二、請機械學院各系主任做好申請工作,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吉林省工程實驗室申請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版)報送至機械院辦姜姗處。
聯系人:姜姗
聯系電話:85094763
電子郵件:jiangshan0728@126.com
機械學院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