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遴選2007年澳大利亞國立
大學博士生項目留學 候選人員的文件精神(詳見國家留學網主
頁
/readarticle.asp?articleid=2427),結合我校實際,現将遴選該項
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優先申請專業
1.通信及信息技術
2. 農業高新技術
3. 生命科學與人口健康
4. 材料科學與新材料
5. 能源與環境
6. 工程科學
7. 應用社會科學與WTO相關學科
其它領域的申請人也可申請,具體資助的專業領域以澳大利
亞國立大學開設的博士課程為準。申請人請務必先登陸澳大利
亞國立大學網站查詢相關專業和導師情況,以便确認校方是否
能夠提供相應的專業指導(詳見網址:
tudyAt/040PP_Graduate_Research/idex.asp)。
二、留學身份及資助期限留學身份為博士研究生,資助期限
為4年。
三、申報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
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
和責任感。
2.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職教師,且有相關專業碩士學位;或
正式注冊的在讀研究生。
4.申請人必須達到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博士學位課程在學術
和英語水平方面的一般選拔标準。
5.申請人必須符合澳大利亞政府對申請學生簽證的英語要
求。有關要求可到澳大利亞使、領館或相關網站查詢(詳見網址:
)。申請人必須達到澳大利亞政府規定的
IELTS考試(6.0分)的要求。
6.申請人必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選拔标準。
7.2006年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面上
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的人員,以
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
得再次申請。
四、派出時間及有關經費
本項目錄取人員将于2008年2月或3月派出。澳大利亞國立大
學将負擔留學人員全額學費和學生活動費(Student Activity Fees);
國家留學基金委将向留學人員提供赴澳簽證費、一次性往返國
際旅費和在學習期間的生活費(含國際學生健康保險費)。
五、派出及管理
1.被錄取的留學人員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派
出前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
派出手續。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時,教師本人應在當年提出書面
理由,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學校上報留學基金委。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不能延長留學期限。
4.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
目,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退還學校。
5.在材料上報之後、正式結果出來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
派項目;錄取之後也不可以放棄、改派或兼報其它項目。
6.回國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同時提交在國外的學術研
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
的書面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一次學術研讨或報告會,由單位
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7.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事宜
請各單位于2006年12月18日(周一)前将推薦教師填寫的
《Betvictor中文版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預備人選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處主頁
http://rsgl.jlu.edu.cn下載)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報到人事處師資
培養科(行政樓820室)。申請人如是我校在校學生,請将相關
材料報到國際⏭➰與交流處交流科( 南區友誼會館217室)。學
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
材料。
人事處師資培養科:
聯系人:李立群 郭廣建 聯系電話: 5167447
國際⏭➰與交流處交流科:
聯系人:劉 峰 高炳榮 聯系電話:5166571
人 事 處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