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Betvictor中文版校内津貼分配方案(試行)》,學校經研究
決定,開展2006年教
學獎勵津貼、成果獎勵津貼的核發工作, 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關問題的界定
1.所有成果以2005年度的數據為準。
2.各類業績津貼所涉及的信息數據,以有關職能部門備案的
為準。參與成果獎勵
津貼分配的人員必須在備案的相關信息數 據庫成員名單範圍内。
3.對于獲獎成果,其獲獎日期以證書為準;學科專業建設、
實驗室(⛩⛪➰、中心
)建設起始日期以主管部門的相關批複文 件日期為準;學科專業建設、實驗室(⛩⛪➰ 、中心)建設評優
日期以評估意見文件簽署日期為準。
4.成果獎勵津貼原則上獎勵以我校為第一完成單位的成果。
對于特别重大的成果,我校為第二完成單位的,成果獎勵津
貼按獎勵津貼标準的
30%計算;我校為第三完成單位的,成果獎 勵津貼按獎勵津貼标準的10%計算。
特别重大的成果範圍為:
國家級科技成果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中宣部
精神文明建設“五個
一工程”獎、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優秀成果獎、國家級秀教學成果獎;在《 Nature》《Science》
雜志上發表的論文、在人文社會科學A類學術刊物上發表的學術
論文。
5. 成果獎勵津貼中的項目津貼發放至項目組的,津貼發放對
象為校内該項目組成
員。
6.對于校内人員承擔、但學校并未作為參加單位列入相關項
目任務書的項目,項
目類别按其可支配經費額度核定。
7.各類項目的校内配套經費和校内立項資助的項目不予核定
成果津貼。依據合同
約定需劃撥給⏭➰單位的項目經費不作為 津貼基數核定。
8.重複獲獎或論文被重複檢索的,按最高獎勵标準核發一次。
9.咨詢報告等級的界定:
“A類報告”指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肯定性批示的咨詢報
告、研究報告、調查報告
。
“B類報告”指得到省委書記、省長、部長批示并被正式采
用的咨詢報告、研究報
告、調查報告;省級黨委、省級政府、 國家部委以正式公文方式采用的咨詢報告、研究報告、調查報
告。
“C類報告”指得到省委書記、省長、部長肯定性批示的咨
詢報告、研究報告、調
查報告;中央企業以正式文件方式采用 的咨詢報告、研究報告、調查報告;供省部級以上領導參閱的
新華社内參、人民日報情況彙編采用的研究成果。
“D類報告”指部委的司局、省級政府的廳委以正式公文方
式采用的咨詢報告、研
究報告、調查報告;得到地級以上城市 的市委書記、市長批示并被正式采用的咨詢報告、研究報告、
調查報告;國有重點企業以正式文件方式采用的咨詢報告、研
究報告 、調查報告。
咨詢報告必須有領導批示件、采納證明等足以表明該報告被
采納的證據。
10.成果級别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界定。
11.對于離退休人員和2005年度在我校工作、現已調出我校的
人員,參照本辦法執
行。
12.對于獎勵津貼分配比例及發表成果的第一完成人的界定問
題,學校提供以下參
考意見:
⑴成果第一完成人所獲得的獎勵津貼一般不低于總額的
50%,其他人員所得獎勵津
貼由第一完成人确定,或與其成員協 商後确定。
⑵發表成果的獎勵津貼分配方案由其責任作者确定或與其他
作者協商确定,責任
作者可能是該論文的通訊聯系人、第一作 者或學生第一作者的導師。
二、時間安排
㈠教學獎勵津貼
1.10月18日—10月30日,教務處、研究生院根據教學工作
量,向各教學單位發放
教學獎勵津貼核對表,各教學單位核對 教學獎勵津貼核對表,确認無誤後,分别報送教務處、研究生
院。
2.10月31日—11月3日,教務處、研究生院對各教學單位上報
的教學獎勵津貼核對
表進行審核,并将審核結果通報人事處。 同時,教務處、研究生院将審核後的教學獎 勵津貼核對表返回
各教學單位。
3.11月4日—11月11日,各教學單位依據教務處、研究生院返
還的教學獎勵津貼核
對表,填寫2004-2005學年教學工作量發放 明細表,報教務處、研究生院,并通知單位内相關人員。
4.11月12日—11月15日,教務處、研究生院審核教學獎勵津
貼發放明細表後,将結果送人事處,人事處彙總後,報财務
處。
㈡成果獎勵津貼
1.10月18日—10月22日,各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業績津貼項目
備案信息,向各中層
單位發放成果獎勵津貼項目核對表。
2.10月23日—10月30日,各中層單位核對成果獎勵津貼項目
核對表,确認無誤後
,分别報送各職能部門。
3.10月31日—11月3日,各職能部門對各中層單位上報的成果
獎勵津貼項目核對表
進行審核,并将審核結果通報人事處。
4.11月4日--11月11日,各職能部門将審核後的成果獎勵津貼
項目核對表返回中層
單位。
各中層單位依據各職能部門返還的成果獎勵津貼項目核對
表,将成果獎勵津貼額
度下達至成果完成組,由完成組确定發 放方案。
各類成果獎勵津貼分配方案确定後,各中層單位填寫發放明
細表,報有關職能部
門,并通知單位内相關人員。
5.11月12日—11月15日,各職能部門審核成果獎勵津貼發放
明細表後,将結果送
人事處,人事處彙總後,報财務處。
三、有關規定和要求
1.教師校内津貼的核發工作是關系到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的重
要工作,各單位負責
人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努 力做好這項工作。
2.各單位要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核對相關數據,制定
合理的津貼分配方案
,切實保證完成工作的質量。
3.由于本次工作的時間安排比較緊,且數據信息量比較大,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時
間安排進行。
四、各職能部門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學科建設辦公室,魏鶴影,5168711。
研究生院,馬淑豔,5166340。
教務處,李新宇、劉國宗,5166422。
科學技術處,淩亦傑(論文),5168632;孫鐵民(縱向項
目),5168105;高玲
(橫向項目),5168106;張麗華(獲獎),5168105。
社會科學處,霍志剛(項目),5166117;張倩(科研成
果),5167056。
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馮丹純,5168265。
人事處,楊民,5167425。
Betvictor中文版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