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體要求:
依據申請書和綜合評審反饋意見編制計劃任務書,不能任
意擴展内容或進行大的調整,
不能降低項目的總體目标和有 關指标。項目研究内容、目标、課題設置、課題負責人及承
擔單位有調整的,要及時提交報告, 說明理由。
2、項目專家組
項目專家組人數控制在7-9人,項目首席科學家、首席科學
家助理必須是項目專家組成員
,其中不承擔項目研究任務的 專家應不少于3人,來自同一單位的專家人數不超過3人,
973計劃專家顧問組、領域咨詢組成員不能作為項目專家組
成員。
3、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
項目首席科學家年齡超過60歲可設立項目首席科學家助
理,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應基本
具備項目首席科學家的能力 和素質,必須是項目專家組成員。
4、立項依據
簡要叙述,不列參考文獻。
5、研究方案
應包括總體思路和創新點、課題設置以及課題之間的相互
關系。課題設置需列出各課題
主要研究内容、目标、承擔單 位、課題負責人及課題在整個項目經費中所占比例等。課
題下不設子課題,課題負責人原則上為1人。
6、研究隊伍
注意強強聯合,适度規模,主要學術骨幹年投入時間一般
不少于6個月,主要學術骨幹的
人數一般不超過項目總人數 的1/2。
7、年度計劃
研究内容和預期目标應從項目的角度總體論述,不能按照
課題分列
預期目标不能過于簡化,應包括科學目标,解決實 際問題的目标以及量化指标。
8、蓋章
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法人簽字和單位公章。
項目依托部門以立項通知為準,如有兩個依托部門,均須
蓋章。
200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