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國家人事部《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
與管理辦法》(人發[2
001]33号)和《關于申報2006年度留學
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函》(人專司 函[2006]7号)
的要求,現将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工作通
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重點
申報項目的重點是:對國家重點行業或高新技術領域發展有
較大意義的項目;已列
入振興吉林老工業⛩⛪➰的重點項目;對
本地區、部門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科研項目;對社
會發展有促進作用的社會科學領域的項目。
二、申報人員條件
申請資助經費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新近回國工作的留學人
員(主要在非教育系統)
;
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有培養發展前途;
4.申報項目屬于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産生良
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申報項目類别
資助項目分重點、優秀、啟動三類。其中,重點項目主要資
助留學回國人員從事國
家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
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技術創新項目;優秀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
國人員主持省部級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改造項目,或某一學科
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啟動項目主要資助新近回
國或即将回國的留學人員,從事某一 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
四、申報材料要求及時間
請各單位組織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申報工作。
上報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一式六
份(附電子軟盤)。表格
從中國留學人才信息網下載(網址:
http://www.chinatalents.gov.cn),可以複印;
2.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證明、項目或成果立項、
獲獎證書(上報時要提交 原件,查驗後當場返回)等證明材料
複印件(統一編排目錄,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以上所有申請材料均用A4複印紙打印或複印。
請各單位于2006年5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上報到基礎研究與國
際⏭➰辦公室。
聯系人:彭營營 溫慶波
聯系電話:5167419
附件:1、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
2、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
科技處
2006年5月23日
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 鼠标右鍵 -> “目标另存為”
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