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學年獎學金評選對象為我校在籍本科學生。
第二條 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三)勤奮學習,成績優良,完成參評學年内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且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均一次性通過;緩考科目不超過2門。
(四)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測評成績合格。
第三條 參評學年内受到紀律處分且處分未解除的,取消學年獎學金參評資格。
第四條 一、二、三等獎學金根據學生綜合成績進行評選。學生綜合成績由“課程加權平均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淨加減分”組成。
第五條 “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兩部分總分為100分,“課程加權平均成績”所占比重占90% 。
第六條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自評、互評、組評、師評四部分成績組成,各部分權重比為1:3:3:3。“淨加減分”政策見附頁。
第七條 學年獎學金評選程序:
(一) 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下發獎學金名額,各年級按照人數進行分配。
(二) 單項獎學金各類别獎項具體評選名額根據申報情況由學院确定。
(三) 學院學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淨加減分政策,淨加減分政策在學年獎學金評選開始前向全體學生公布。
(四) 學院學生獎助工作小組按照“課程加權平均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淨加減分”三部分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根據學生綜合成績提出拟獲一、二、三等獎學金學生名單。單項獎學金評選經學生本人申請,學院學生獎助工作小組資格審核,并采取材料評審或現場答辯等形式開展,根據評選結果提出各單項獎學金拟獲獎學生名單。
(五)學院在網站、公示欄等固定場所公示拟獲獎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單項獎學金公示時,明确拟獲具體獎項名稱。
第八條 同一學年内,一、二、三等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可兼得。單項獎學金各類别獎項原則上不可兼得。
第九條 根據不同專業情況以及人數比例,機械工程、機械工程(卓越工程師班)、工程力學、工業工程四個專業的獎學金比例為5:1:1:1,不同年級根據人數比例進行分配,具體名額見附件
Betvictor中文版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