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相關單位:
依據教育部《關于編制2018~2020年支出規劃和2018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教财函(2017)57号]、财政部中央部門基礎信息數據庫填報要求和學校新增資産配置預算編報工作要求,需相關單位上報2018~2021年計劃購置的貴重儀器設備信息。具體要求如下:
一、上報信息範圍
1.計劃在2018年購置、單價(台/套)500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
2.計劃在2019~2021年購置、單價(台/套)50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
二、工作要求
1.編制貴重儀器設備購置計劃,是推進學校預算績效管理、規範項目編報和全面做實貴重儀器設備購置基礎信息數據庫的需要,各相關單位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編列購置計劃,并及時報送。
2.使用各類資金計劃購置的貴重儀器均必須填報。如不上報,則影響購置工作,尤其19年計劃購置的儀器設備,如不上報,則無法購置。
3.購置計劃應保證信息的準确性,因未上報購置信息或信息錯誤而無法列入購置計劃的,影響到該年的經費支出與購置,後果由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4. 從2018年起,貴重儀器設備購置實行3年滾動計劃編制,各相關單位應充分論證,細化設備購置信息,提高計劃編制的科學性、準确性。
有采購計劃的 教師請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相關電子表格發送至郵箱:miaomiao@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