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我院青年教師的成長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加速培養一批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學術帶頭人,特設立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資助的研究領域和主要範圍包括:科學前沿的基礎性研究,促進技術創新的應用基礎研究,發展交叉學科和科技新領域的研究,以及潔淨能源,資源環境等問題研究。研究題目合适,創新點明确。現将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申報指南:
一、 申請條件:
1. 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和科研事業,科學研究态度端正;
2. 在受理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歲的青年教師;
3. 一般應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特殊人才或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
4. 每個申報者隻能獲得一次資助。
二、 申請要求
1. 申請者必須認真撰寫項目申請書,提交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内報送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學術委員會。
2. 學院學術委員會對申請者申報材料進行審查、評議, 須進行申請答辯,以确定最終獲得資助者。
三、 資助金額: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每年資助3~5名左右優秀青年教師及技術人員,資助額度1~2萬元。
四、 受理申請時間:
一般在每年8月— 9月間受理,具體時間提前通知。
五、 資助年限:
一般為2年。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的管理
一、組織機構
1、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基金的使用與管理,受理項目的申請與評審,監督與檢查項目的執行及項目的驗收結題;
2、學院科研辦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實施管理
1.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獲資助者在接到批準資助通知後1個月内,根據申請時提出的研究工作設想,填寫資助項目任務書,報學院學術委員會核定撥款。
2.鼓勵基金獲得者在研究計劃實施中,對研究工作進行創新與提升。但涉及預定目标、研究内容有重大變動的,以及中止計劃實施等情況,項目負責人須提出報告,說明理由,報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批。
3.研究計劃執行中,基金獲得者須定期向學院學術委員會提交資助項目進展報告。
4.因一年以上出國、工作變動等,緻使研究工作無法繼續進行時,獲資助者應提出中止資助報告;如獲資助者違反規定,經調查核實後,由學院學術委員會核準撤銷其資助。
5.資助期限結束後3個月内,獲資助者應認真撰寫總結報告,并附上通過基金資助獲得的各類科研項目、科研獲獎、專利、學術論文及專著等相關研究成果的材料一并報送學院學術委員會。學院學術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其科研成果進行評議,成績顯著者予以表彰。
三、經費财務管理
1、機械學院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專項經費由學院學術委員會單獨建賬管理,按有關規定專款專用。資助經費用于購買科研設備,調研、查閱資料等,領導簽字後方可使用。
2、優秀青年教師科學基金獲資助者資助期限一般為2年,分年度撥款;資助經費由獲資助者支配使用,專款專用;資助期限結束後3個月内,獲資助者編報資助經費決算彙總表,報送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核。
3、因故中止、撤銷資助的,受資助者應及時撰寫階段工作總結,報送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核;已撥經費的剩餘部分退回,未撥經費終止撥款。
附 則
1.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本辦法由機械學院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
2006年6月6日